分税制改革将进一步完善 *层级扁平化
来源: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,必须完善立法、明确事权、改革税制、稳定税负、透明预算、提高效率,建立现代财* 作者: 时间:2013-12-10 阅读:
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,必须完善立法、明确事权、改革税制、稳定税负、透明预算、提高效率,建立现代财*制度,发挥*和地方两个积极性。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,完善税收制度,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。
财*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,合理的收入划分、税基配置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证。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改革,构建起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分级财*体制。要逐步完善地方税体系,通过房产税和资源税、消费税等税制改革,逐渐提高地方*财*自给能力。
完善地方税体系
研究表明,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,*财*收入占比逐步上升到50%左右,地方财*支出占比持续攀升到80%。地方财*收支矛盾日益突出,过于依赖*对地方的财*转移支付。这不仅容易引发寻租行为,而且造成财*支出效率低下。同时,这也成为地方基层财*困难、土地财*和隐性负债等问题的重要因素。
贾康建议,下一步税制改革应和地方税体系建设相衔接。尽量减少共享税,切实增加各层级的专享收入规模;同时扩大直接税和地方税,如考虑做大资源税、环境税、房产税和其他类型财产税,增加直接税比重,支持地方税体系建设。
目前在地方税收收入中,大宗税种原来仅有营业税,而由于营业税易重复计征,不利于产业分工细化,在“营改增”全面推开后,设置和培养地方稳定税源、构建可持续的地方税体系迫在眉睫。
专家建议,应大力推进将资源税和房产税改革打造为县市*地方税主体税种。同时,随着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扩大和征收环节后移改革,将部分消费税收入划归地方*。
此外,在共享税方面,提高地方共享份额。如在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*和地方分享比例上,可适当调升地方分享部分,企业所得税可考虑调整为5:5分成。
贾康还建议,将增值税作为*税,由**统一征管,以切断地方*分享收入规模与经济规模的关联,避免地方*对经济的不正当干预。
完善地方税并不意味着提高税负。2012年我国即广义宏观税负占GDP的比重为31.57%,贾康认为,这不宜再继续提高。在国民收入分配中,应降低企业主要是垄断和资源性产业、行业的收入占比,提高居民收入占比。
*层级扁平化
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还存在*与市场、*与社会的功能界定不够明确、*间责权划分不够清晰等问题,这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。应重新界定*职责范围,调整*与地方事权划分。
就*间的职责划分,贾康建议,应按照*事务的经济属性划分*间支出责任,由粗到细形成*、省、市县三级事权明细单,并动态优化。可将部分现有地方*承担的职责上收至**。
同时,通过省直管县、乡财县管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,将五个*层级扁平化到三个层级。以**负责兜底,*和省两级自上而下转移支付支持,使各级*体系承担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。
在转移支付方面,专家认为,应减少转移支付事项和总规模,同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,减少专项转移支付比重,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。